一个是律师的支票本。这软面抄的本本装在一副信封里,压在律师的大学课本下边。那信封真是毫不起眼,黄色的草纸,与凡间的老太太给天上祖宗们烧的纸钱是一个材质。要不是内里的支票簿的饱满的肉感,我差点儿就丢了这个破烂儿。看来,就算是个草包,也有着富贵的内在。以貌取人害死人。
还有律师小时候的照片。照片是律师从重庆给我带的。时间跨度很大,从婴儿到大学。他小时候长得普普通通,但大学时的几张证件照可真是惊艳呐。我他妈真庆幸他长胖了,不然也轮不到我捡便宜。
还有律师在香港找工作那时领的招聘宣传册,都是律师所的。包装精美、图片华丽,其中一本还把我的手给划破了。所以律师都是吸血鬼啊,这话真没错。
哦,还有,防火门的钥匙也找着了。
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